關于2017年石家莊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及報銷比例說明
在參合農民患大病住院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按規定獲得新農合補償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3000元的部分按一定標準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范圍。以下項目不列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一)藥店購藥、門診費用(終末期腎病除外);
(二)未經戶口所在地縣級新農合管理中心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
(三)工(公)傷,打架斗毆,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刑事犯罪,自傷、自殘、自殺,吸毒、酗酒,戒煙、戒毒等;
(四)各類器官、組織移植的器官源和組織源;
(五)超過省級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收費標準部分;
(六)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許可和準入的大型檢查、診斷、治療;
(七)美容、健美項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非疾病治療項目;
(八)人工器官和體內置放材料,超出《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補償報銷規定(2011年版)》限量限價規定部分;
(九)超出《河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用于診療的化學藥品范圍以外的藥品;
(十)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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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省部級以上勞模困難幫扶工作的通知》,提出石市將做好省部級以上勞模困難幫扶工作。
石市做好勞模生活困難補助,將深入落實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救濟金制度,各級財政給予必要經費保障。對養老金或退休金較低的老勞模實施全面補助,使其收入達到或超過全市企業人員均退休金水;對農村低收入困難勞模根據當地生活水給予合理補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條件的困難勞模及時實施救助;對突發特殊困難的勞模進行臨時救助。
石市還將妥善解決勞模醫療困難,認真落實好現有醫療保險政策,讓勞模依法享受各項醫療保障。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及時給予幫助;對農民勞模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鼓勵勞模家庭全員全部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對因重大疾病導致生活困難的勞模利用救濟金給予救助。
對困難勞模就業,將實行實名制管理和“一對一”定向幫扶,有針對性地提供免費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積極組織其參加相應的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并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勞模就業,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勞模,可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是指無條件接受有就業能力、就業愿望、不挑不選的就業困難人員),并按規定對吸納就業困難勞模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