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育保險報銷辦理條件:
1.參加了桂林市生育保險,并在發生費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時足額連續繳費9個月以上的參保人。
2.女職工因分娩、放(取)環、絕育、復通術、人流、流產、異位妊娠、葡萄胎等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男職工的配偶生育而沒有享受國家有關生育補償待遇的。
3.申報生育保險待遇時限為費用發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桂林市生育保險報銷辦理材料:
1.《桂林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單位填寫蓋章)。
2.按不同申請項目準備材料。
(1)女職工分娩
①《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二孩生育證》或《再生育證》,復印件1份(區內應按衛計部門規定辦理生育信息登記手續,外省的按當地計生條例規定出具相關證件材料)
②出院證或疾病證明書
③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
④住院醫療費用發票
⑤女職工生育有并發癥,提供與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對應的每日清單
⑥女方身份證或社保卡
(2)放(取)環、絕育、復通術
①女方身份證或社保卡
②醫療費用發票
③疾病證明書或手術癥明或病假條
(3)人流、住院保胎失敗流產
①計劃外流產:《結婚證》;
計劃內流產:《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二孩生育證》或《再生育證》(區內應按衛計部門規定辦理生育信息登記手續,外省的按當地計生條例規定出具相關證件材料)
②住院治療:提供出院證和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
門診治療:提供疾病證明書和門診病歷
③醫療費用發票
④申報住院保胎失敗流產、異位妊娠(宮外孕)和葡萄胎醫療費用,提供與醫療費用發票對應的清單
⑤女方身份證或社保卡
(4)男方補助
①男女雙方身份證或社保卡
②醫療費用發票
③出院證或疾病診斷證明書
④《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再生育證》(廣西區內應按衛計部門規定辦理生育信息登記手續,外省的按當地計生條例規定出具相關證件材料)
⑤女方未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諾書
桂林市生育保險報銷辦理流程: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回執單》一式兩聯,經辦人核對后簽名,第一聯結算科留存,第二聯交予經辦人;
2.醫療費用審核→醫療費用結算→分管領導復核;
3.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審批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結算科留存,第二聯及醫療費用發票(原件)轉交財務科;
4.財務科根據參保人或經辦人預留的銀行賬戶信息進行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