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2023年的失業金的最新消息暫未公布以下是小編收集的以往的失業金的數據,僅供參考,具體的信息以官方發布的為準。
一、延安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陜西省<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的時間規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二、延安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和參保繳費滿1年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發放;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人員,按50%執行。
(2)參保繳費不滿1年且申請時仍處于失業狀態的農民工,按參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標準,發放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3)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不得重復享受。失業補助金每人累計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臨時生活補助不超過2個月。
(4)領取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其他待遇,不辦理異地轉遷申領,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出現領取期滿、參保登記、死亡、應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及判刑收監執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予以停發。出現虛構勞動關系等騙取失業保險待遇的,不予受理。
職工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特殊困難的等。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