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濟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濟南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濟南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煙臺市、濰坊市5市的部分市(區)和東營市、威海市2市所轄縣(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1890元調整為1980元,增加90元;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棗莊市、煙臺市、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臨沂市、濱州市10市的部分縣(市、區)和日照市所轄縣(區)由原來每人每月1710元調整為1809元,增加99元;
3、濟南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1.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注: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待遇沒有次數限制,每次失業后根據其新的繳費時間確定失業保險待遇享受期限。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