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大城市定居,很多人都會想要辦理居住證,從而能夠在大城市中享受正常家居生活,不過居住證辦理并不容易,需要滿足條件才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那么居住證加急幾天能下來,以及居住證辦理需考慮哪些,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辦理地點:
鎮區公安機關居住證業務辦理點
所需材料:
一、居住登記:
1.如實填寫《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2.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二、居住證: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
4.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5.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需與居住地址證明重復提供),連續就讀證明等原件。
(備注: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地址:
各鎮區公安機關居住證業務辦理點
聯系電話:
076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