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烏海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烏海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一)在城區內無自有住宅或自有住宅家庭人均棲身建筑面積低于市當局公布的尺度,并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讓渡過自有住宅。吻合景象的住宅或住宅份額,其面積納入申請器械自有產權住宅面積核定規模:
1、擁有合法產權的住宅;
2、已打點預購商品房預告掛號的住宅;
3、經過繼續編制取得但未打點繼續手續應繼續份額的住宅;
4、已簽訂拆遷安頓和談但未回遷的住宅;
5、其他實際取得的住宅。
烏海公租房申請前提(二)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天真車輛,但摩托車和殘疾人公用天真車除外。
烏海公租房申請前提:申請人及配頭至罕見1人具有端州城區戶籍,并在本城區棲身生涯。家庭人都可部署收入、家庭財產凈值吻合市當局公布的保障尺度。吻合上述前提,歲數在30周歲(含30周歲)的單身人士,其父母在端州城區規模內沒有自有住宅或有住宅但人均棲身面積吻合保障尺度的,可以零丁申請公租房。
二、烏海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到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2、提交申請材料;3、審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公告;4、公示無異議,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