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口市社保局了解到,為規范海口市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業務工作流程,根據《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及《實施細則》,結合海口市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業務工作實際,海口市社保局制定了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待遇支付業務流程。
不同的醫療機構 報銷流程也不同
A 在海口市定點醫療機構生育
參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從業人員未就業配偶需持雙方身份證及結婚證)、社會保障卡、準生證(生育服務證)、產前檢查發票及明細清單等材料,在生育時所住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出院時的醫保窗口直接報銷,最后由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網傳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結算。
B 在海口市非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生育
參保單位或參保人需要提交生育費用報銷材料,然后由工傷生育保險科生育保險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在經過審核后,復核人需核對結算,再由基金科和領導分別審批,最終基金科將生育保險待遇打入參保單位賬戶或個人賬戶。
所需材料
1.住院發票、產前檢查發票及明細清單(背面簽名);
2.住院首頁、出院小結;
3.單位銀行賬號或個人銀行賬號(開戶名稱、開戶銀行、開戶賬號);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寫明聯系人、聯系電話);男方參保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5.出生證(原件復印件)和出院記錄或出生嬰兒死亡明;
6.準生證(原件復印件);
7.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根據不同情況需要規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生育保險政策宣傳
一、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
參保人需轉異地生育的,應當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即時備案),備案后,其生育醫療費用按條例規定支付,未經備案的,生育醫療費用全部由本人負擔。
二、在海口地區分娩的職工生育醫療費報銷需準備的資料:
參保人在海口地區住院分娩時,持結婚證、生育服務證、社保卡(身份證)(配偶報銷的持雙方身份證)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掛帳結算。
三、到(海口)以外地區分娩的生育醫療費報銷需準備的資料:
1、住院發票及發票對應的費用總清單(原件)
2、結婚證、生育服務證、出生證、社保卡(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住院病案首頁、出院小結(醫院蓋章)
四、申請省外生育(報備)需提供的資料
1、身份證(男配偶的銷的附加結婚證)
2、生育服務證
3、孕婦保健手冊。
海南省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咨詢電話
醫院名稱 | 咨詢電話 |
海南省人民醫院 | 68622461 |
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 | 66791784 |
海南省計劃生育生殖醫院 | 68965805 |
海南省中醫院 | 66240785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八七中心醫院 | 65920080 |
海南省農墾那大醫院 | 3332144 |
海南省婦幼保健院 | 66523111 |
海口市婦幼保健院 | 65388013 |
海南婦產科醫院 | 66792982 |
海口市瓊山區人民醫院 | 65894095 |
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醫院 | 65868310 |
海南省第二人民醫院 | 86639933 |
海南現代婦嬰醫院 | 66569201 |
東方市第二人民醫院 | 25510663 |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南省總隊醫院 | 65343660 |
海口市人民醫院 | 66151010 |
海南省農墾總醫院 | 66808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