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阜陽公積金的貸款額度及計算方法,供大家參考。
一、阜陽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我市相關文件要求,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如下: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貸款額度上限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雙方均繳存的貸款額度上限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本次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發文之前已完成網簽買賣合同簽訂的仍按原貸款政策執行。
二、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留存不少于6個月的繳存余額,補繳、躉繳等形式不視為連續繳存。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通常情況下,申請人的月均收入應當大于或等于月還款額的兩倍。
3、有規定期限內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產權住房且房屋用途為住宅,按照《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確定。
4、申請人及其配偶兩年內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5、職工家庭成員的住房套數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符合“認房認貸”的條件。“認房”即臺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套數,“認貸”即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
6、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住房作為抵押。
7、已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相關規定。
8、已支付不低于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職工需同時申請組合貸款的,根據公積金中心和銀行的首付比例高者為準。
三、阜陽靈活就業公積金的新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面,支持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住房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9號)等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自由職業等方式靈活就業的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自愿按照本辦法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年滿十八周歲且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二)在我市繳存社保一年以上。
第三條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采取約定賬戶按月扣繳方式,繳存人應于約定扣款日前將當月繳存額足額匯入約定賬戶,以便按月自動托收。開戶成功后,于次月繳存。
第二章 繳存
第四條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行屬地管理,在個人居住地或營業執照注冊地的公積金服務大廳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時,需提供身份證(個體工商戶另需提供營業執照),并填寫《阜陽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表》。
第五條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為其上一年月均收入,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但不得低于當年當地社保部門公布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繳存基數按規定每年7月份調整一次。
第六條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比例為5%-12%。參照單位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的月繳存額按以下公式計算,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2
第七條 靈活就業人員連續欠繳3個月的,視為自動停繳。停繳后再繳的,靈活就業人員應向公積金中心重新辦理繳存手續。
第八條 已設立個人繳存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轉移至單位繳存時,應向公積金中心辦理個人賬戶的封存手續,并轉移至新單位;由單位繳存轉為個人繳存時,需從轉入當月起辦理繳存托收。
第九條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變更、信息變更、賬戶轉移等業務辦理,參照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三章 提取和貸款
第十條 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停繳的(本人或配偶不存在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賬戶封存6個月后,可以直接辦理銷戶提取,銷戶后一年內不得再次以靈活就業人員辦理開戶繳存。
第十一條 靈活就業人員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十二條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有穩定的收入并承諾在貸款后繼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按《阜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額度的計算方法為:可貸款額度=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公積金賬戶合計余額×10
計算額度不足10萬的按10萬計,貸款上限不超過我市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第十三條 公積金委托貸款可以選擇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以辦理按月劃轉業務扣劃還貸,為保障繳存人的信用等級,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留存余額不得低于3個月的還款額。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條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利率計息。
第十五條 有貸款需求的個人繳存者,從提出貸款申請開始,月繳存額應不低于貸款月還款額,直至貸款本息全部結清為止。
第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靈活就業繳存人連續滿3個月或累計滿6個月拒不履行繳存義務的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逾期3個月(含)、累計逾期6個月(含)的,市公積金中心可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公積金中心可按照同期商業貸款利率執行或提前收回貸款;貸款結清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該職工家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二)將借款人還款違約情況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提交中國人民銀行,納入征信系統;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及貸款,如本辦法中未作出規定的,參照我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阜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